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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策略专题报告欧洲电价改革前瞻

发布时间:2023/7/23 1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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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出品方/作者:中泰证券,杨畅、夏知非)

1.欧洲目前电力定价机制及近期供需矛盾

现阶段,欧洲电力定价机制(批发电价)为边际定价系统。欧盟成员国当前的电力定价机制(批发电价)为边际定价系统,即所有发电机在给定时期出售电力的价格相同,且价格根据该时期成交的最昂贵的电力价格而定:首先,发电厂根据边际成本确定电力价格,例如可再生能源以零边际成本生产,因此其电力价格最便宜,而天然气边际成本较高,其电力价格较为昂贵;其次,电力从最便宜的能源到最昂贵的能源依次竞标,最便宜的电力首先被购买,接下来的报价紧随其后,一旦全部电力需求得到满足,电力价格以最后一个被购买的电力价格为准,即当前时刻最昂贵的价格——往往是燃气电厂的电力价格。该定价机制的优势在于,可再生能源会被市场优先交易;后续燃煤、燃气电力会由于供给过多而达到饱和,导致产量和价格随之下降,最终压降总发电成本。如果能源需求上升或电力供给收缩,更昂贵的燃煤、燃气发电厂被启用,更高边际成本的发电厂决定最终电价,那么其他能源商将受益于高价,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利润率将提升,这有助于激励绿色能源的发展。

短期供需矛盾大幅推升电价。在供给端,自2月俄乌冲突以来,俄罗斯输往欧洲的天然气流量逐步削减。从主要天然气供应线路——“北溪”管道的天然气供应来看,6月,俄罗斯减少了60%的“北溪-1”天然气供应;7月,供应进一步降至约20%,并减供或部分切断了通往法国、德国、拉脱维亚等国家天然气;8月31日,俄通过“北溪-1”管道向欧洲进行的天然气供应已暂停,并宣布将进行为期四天(8月31日-9月3日)的维护;9月2日,俄宣布北溪一号天然气管道将无限期关闭。根据STATISTA数据,在欧盟一次能源结构中,石油、天然气合计占比约60%,其中天然气占比约为24%,且主要依赖进口。年,欧盟消耗天然气亿立方米,进口依赖率达83%,俄罗斯是主要的进口国,俄气占欧盟进口天然气的39%,达亿立方米,其中“北溪-1”管道年输送量又超过俄气输送总量的三分之一。在俄气供给收缩的情况下,被视为“欧洲天然气价格风向标”的荷兰TTF天然气即月期货合约结算价在8月底连续多日创历史新高,一度超过欧元/兆瓦时,较去年同期上涨超6倍。

高温干旱压降了水电、核电供给。入夏以来,欧洲高温、干旱等极端气候频发,欧盟气候监测机构8月的报告显示,欧洲局部地区遭遇持续高温热浪天气,大部分地区7月经历的干旱高于平均水平,60%以上的欧盟土地面临干旱警告,西欧地区突破了局部降水最低纪录,一些地区观测到了有史以来最高气温,并遭遇严重干旱;欧洲一些地区的水库储水量非常低,无法满足供水需求;诸多主要河道水位明显下降,并影响到了运输及水电,水力发电量大幅下降20%,例如意大利北部地区的主要河道已完全干涸,且尽管8月底的降雨让河流水位上升40厘米,该地区的水力发电仍受到影响。全球最大的核电站运营商法国EDF公司也在8月发出警告,由于高温热浪天气,公司将进一步削减核反应堆的发电产出。

短期供需矛盾的激化导致电价飙升。但由于化石燃料在欧盟能源结构中的占比较高,且大部分从第三国进口,意味着欧盟电价非常容易受到能源价格波动的影响。今年以来,俄气断供叠加高温干旱导致的水电、核电供给收缩及电力需求增长,致使价格飙升的天然气决定了市场的电价,导致电价失控上涨。截至8月底,德国、法国的电价已接近历史最高水平,德国年交付的电力交易价格已达欧元/兆瓦时;法国年交付的电力合同价格也超过了欧元/兆瓦时的水平。

2.欧洲批发电价对零售电价的传导

欧洲电力市场化改革较为充分,售电侧的市场竞争加高,目标在于实现竞争性价格、优质服务、供电可靠安全性及推动能源低碳转型。电力供应商(也称为售电商或零售商)作为售电市场主体参与售电竞争,能够自由出入售电市场,而客户端也拥有较为充分的供应商选择权。售电商的核心业务是购、售电交易,以及向电力消费者提供增值服务,其购买电力的主要途径就是电力批发市场,它可以在电力批发市场和电力终端市场中起到连接作用。

对于欧洲的电力终端消费者,零售电价普遍由三部分构成,包括售电方的电力批发供应成本、输配电费以及政府税费,其中电力供应成本就包括了电力供应商以电力批发价格购买电力的成本、运营成本、提供增值服务等其他成本及利润。按照电力的终端消费者不同,零售电价可以分为工商业电价和居民电价。从欧盟公布的数据来看,零售电价呈现出以下两个特点:

第一,居民电价与工商业电价的结构差异有所缩小。欧盟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年底,欧盟居民(householdconsumer,即家庭消费者)电价为0.欧元/千瓦时,非居民(non-householdconsumer,定义为每年耗电量在-兆瓦时之间的非家庭消费者,用以代表工商业用户电价)电价为0.欧元/千瓦时。年以来,欧盟居民电价始终高于非居民电价,二者比值在1.6-1.9之间波动,其中在年以前二者比值逐步上升,年末达到1.9的高点后有所下降。

从电价的结构来看,截至年底,欧盟居民电价中政府税费占比约36%,电力批发供应成本、输配费的占比约64%;非居民电价中政府税费占比约28.6%,电力批发供应成本、输配费的占比约71.4%。年以来,政府税费在居民电价中的占比始终高于非居民电价,但二者差异趋于缩小,已由年初的17.4个百分点,在年一度降至5个百分点以内。

第二,疫情以来,电力批发供应成本和输配费驱动零售电价加速上涨。在居民电价成本分解后,可以观察到,年以前欧盟居民电价长期缓慢上升,其中政府税费的占比也在逐步提升,比值一度超过40%,而剔除税费后的居民电价变动较小,反映出电价上涨主要受政府税费推动,这与大部分国家在此期间实行的能源转型政策相关;年以后,居民电价上涨斜率提升,主要驱动力量是电力批发供应成本和输配费的增长,而政府税费占比明显下降。

由于欧洲不同国家电力市场的战略措施、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等存在差异,零售电价的构成也存在一定的差别:

德国:居民电价主要由电力供应成本、过网费、增值税、经营许可费、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以及电力税等构成,除去电力供应成本和过网费后,截至年,各项税费占比之和约为51%,处在较高水平,同时也推动德国电价处在欧洲较高水平,背后原因在于:第一,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政策提高了税费占比。年,德国通过了第一部《可再生能源法》,其中规定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发电优先入网,可再生能源上网政策得以推广实施;年,随着绿色补贴额度不断扩大、财政负担加重,德国政府新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居民和企业需缴纳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以进一步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和发展,这也直接推动了电力价格的大幅上涨,可以看到在年德国居民端零售电价中,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占比达到了21%。第二,尽管德国售电市场竞争充分,但在发电侧依然是垄断竞争格局。德国发电市场是“4+N”格局,四大发电公司无论是发电量还是装机量占据了全国超过70%的市场份额,这也导致电价难以降低。

法国:法国居民电价主要由发售电成本、输配电费以及政府税费共同构成,截至年,发售电成本占比约为36%,输配电费占比约为29%,政府税金占比约为35%。在年前,法国居民电价长期低于欧盟平均水平,在发达国家中也属于偏低水平,得益于法国以核能为主的电力能源结构,例如年法国核电发电量占比处在70%左右。在边际成本定价机制下,较大的核能发电拉低了整体电力价格。但在今年部分极端情况影响下,高温热浪导致核电供应收缩,叠加天然气价格飙升,法国电价也显著上涨。

英国:居民电价主要由发售电成本、输配电费、环境税以及增值税等共同构成,其中发售电成本占到大头,截至年,发售电成本占比约58%,输配电费占比约为20%,环境税占比约为11%,增值税占比约为5%。英国电价接近欧洲平均水平,特点在于税费占比较低,得益于年以来英国政府在其他方面所实行的有效的能源转型政策,包括强化碳排放的管控政策、对扶持的新能源技术路线引入差价合约及相应的竞标机制、建立容量市场等。

3.欧洲干预电价的四种潜在方案

针对当前电价上涨,欧盟有可能会采取干预措施,目前收集到的潜在政策方案可大致归为四类,包括:设臵天然气价格上限、分拆市场、削减需求以及“劫富济贫”。

方案一:设定天然气价格上限。在具体操作上,基于欧盟当前的边际成本定价机制,批发电价由天然气价格决定,那么干预电价可以通过限制用于发电的天然气价格来实现,给予天然气供应方相应的财政补贴,弥补限价与实际价格之间的差价,财政补贴的资金来源则是对受益于该机制的买家征税。此方法最先由西班牙、葡萄牙政府在今年5月份共同制定提出,并于6月份获得欧盟委员会审批通过。另外还有国家提出,直接对进口于俄罗斯的天然气设臵价格上限,旨在削减俄罗斯出售燃料的收入。从影响来看,此方法将直接作用于欧洲电力批发价格,优势在于可以最快地、以成本较低的方式,使得电价与天然气价格脱钩,从而对电价进行直接有效的干预。但该方法的劣势也较为明显,价格设限后或将激励燃气电厂燃烧更多天然气,违背电价机制鼓励绿色能源的目的,并且对于已经进行了天然气套期保值的电力企业和用户是不公平的。从该政策在西班牙近两个月的实施效果上来看,相应影响也得到了印证,尽管电价上涨受到了一定抑制,但也造成了国内天然气消耗量的大幅上升。而若仅针对俄罗斯出口的天然气设臵价格上限,则更类似于一种制裁措施,现阶段在面对俄罗斯收缩供给的背景下,作用极为有限。总体来说,尽管该方法可以在短期有效抑制住飞速上涨的电力批发价格,但是带来的化石燃料燃烧增多违背了欧盟长期以来的能源转型路线,或难以被采纳。

方案二:分拆市场。在具体操作上,类似于将燃气类发电厂简单地排除在定价体系之外,分拆成第二个独立的市场,使得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与天然气价格脱钩;或将发电机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后,根据匹配机制,每个机组根据自身电力价格进行成交,即“一机一价”,其他能源类型所产生电力的价格将不受天然气价格影响。从影响来看,该方法也将直接作用于批发电力价格,优势在于电力价格将迅速下降,但该方法将重塑当前的电力定价体系和匹配系统,整体实行成本较高,且长期来看,当各能源种类单独计价,由于可再生能源边际成本较低,发电的利润率被大大压制,这也将损害欧盟对于绿色能源的推广。考虑到实施成本以及对于绿色能源推广的负面作用,该方案被采纳的概率或同样较低。

方案三:削减电力需求。在具体操作上,欧盟委员会可以为各成员国设定电力需求的削减幅度,各成员国根据自身用电量,来对国内一些非必要的电力使用设臵强制性或自愿性的停止要求,例如商店等公共场所的能源消耗、办公场所的能源消耗等。从影响来看,基于欧盟的市场化定价体系,削减需求势必可以有效降低当前高企的批发电价,然而电力使用下降为居民带来的生产生活上的不便,以及生产效率下降对经济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另外,对于该方案应当设为强制要求还是自愿遵从,各成员国的意见也难以统一。因此,我们认为削减电力需求或可成为一种短期的辅助手段,仅针对某些非刚性电力需求进行小范幅度削减,但对电价带来的抑制效果有限。

方案四:劫富济贫(即对除天然气以外的发电商设臵收入上限或征收“暴利税”)。在具体操作上,基于当前的欧盟电力统一定价体系,非天然气电力企业受益于天然气价格上涨,以较低的边际成本得到丰厚利润。此方案针对受益于电价飙升的非天然气企业,征收“暴利税”(类似一种“超额利润税”、“超额收入税”),或直接设臵收入上限,并规定上缴超额收入。相关财政收入可以有多种用途,包括直接针对下游的终端电力消费者如居民、工商户等进行补贴,可以直接、定向缓解电价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还可以补贴中游电力供应商,可以有效降低终端零售电价,同时加快资金向上游发电商的回流,以促进新增电力供应;或是用于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大上游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供给,从而将成本较高的燃气发电挤出需求区间,不过需要考虑项目建设对下游零售电价的传导存在一定时滞,这种做法或许更适用于天然气发电占比较低的国家,因为在电力供给扩大后,他们对于高价天然气发电的挤出更为容易,从而利于达到限制电价的目的。从影响来看,该政策可以在不改变当前电力定价体系的情况下,以较低成本实现利益的结构性调节,实现电力市场利益的再分配,以弥补当前欧盟电力定价体系在极端情况下的缺陷。根据不同的政策目标,政府对于“暴利税”(或上缴的超额收入)资金的使用方法不同,该政策可以达到不同的政策效果。

综合考虑四类方案的实施难度和实施效果,短期来看,方案四为主、方案三为补充,或有更大概率被采纳,一方面在总量上通过控制需求防止电价进一步上涨,另一方面在结构上通过“劫富济贫”对电力市场进行利益调节,弥补当前定价体系的局限性,充分体现政策实施的灵活度,并且配套针对电力市场上、中、下游的加大清洁能源建设、补贴电力供应商以降低零售电价、直接补贴电力终端消费者等措施。

4.其他国家和地区干预电价的政策措施

自年美国电力体制改革开始,众多西方国家纷纷开展电力市场化改革,以完全的市场化作为目标,彻底放弃了政府对电力市场的管控。但是,美国和英国在进行电力市场化的同时,在电价上干预依旧执行干预政策,实施价格规制。

美国的收益率规制制度。收益率规制(RateofReturnRegulation)曾经是美国主要的规制形式,该方法通过限制企业资本投资收益率的方式,禁止企业获取超出合理收益率以上的利润。该方案于年穆恩诉伊利诺伊斯案(Munnv.Illinois)中首次明确,并于年最大运费案中逐步建立。初期用于规制美国铁路公司的市场势力,后逐步延伸至电力行业,用于规制输配电价。到20世纪后期,随着价格上限规制的出现,收益率规制应用区域明显缩小,但现阶段仍有少量州继续实施收益率规制制度。

英美价格上限规制制度。价格上限规制由英国财政部经济学家StephenLittlechild于年发表的报告《对英国BT私有化后利润的规制》中提出。与收益率监管不同,价格上限规制通过对被规制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设臵上限,禁止价格超过上限的一种规制方法,以保护消费者。该制度与年应用于英国的电力行业。目前,价格上限规制由英国能源监管机构(OFGEM)负责定期公布并对市场价格,并对市场内的供应商进行监管,是英国市场最为成熟的价格管制政策。年2月和8月,OFGEM就审查了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的供应商可以向这些客户收取夏季和冬季费用的最高费率。(北爱不实施价格上限规制)由于俄乌冲突带来的能源危机,为应对价格波动,英国政府将公布周期由半年公布调整为季度公布。虽然OFGEM依然在进行监管维持价格上限制度,但是已经不得不采取涨价措施,设臵新的价格上限,以维持电力市场平衡。

年,美国在通信领域引入了价格上限规制制度,随即在全美迅速普及,逐渐替代了收益率规制制度,并应用于电力市场中。根据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的官方公告,近年来,美国在电力领域实施了一系列价格规制政策。例如在年7月,针对加州能源危机,FERC为加州独立系统运营商公司(CAISO)设臵了美元/MWh的投标上限和美元/MWh的价格上限;在年4月,西部电力协调委员会(WECC)范围内的软能源价格上限被逐渐提高到美元/MWh;在年,要求市场运营商将每种资源的增量能源报价限制在美元/MWh;将用于计算边际电价(LMP)的经过验证的基于成本的增量能源报价限制为美元/MWh;高于美元/MWh的能源供应在计算LMP之前需要经过FERC的验证。注意的是,美国的价格上限机制被FERC官方解释为“软上限”,企业仍可以在超出上限的价格区间内运营,但要提供成本电力现货市场销售的成本证明并经过FERC的验证。

美国FERC的其他价格影响政策。为确保市场能提供适当的价格信号,形成能有效反应市场资源量和商品价值的市场制度,FERC还陆续出台行政法令,明确了ISO(独立系统运行中心)和RTO(区域电网运行中心)的市场规则和惯例操作,如、、号法令,主要包括以下管控手段:(1)使用加价付款。对特定资源使用加价付款,促使其在市场上定价或开放市场竞争。(2)报价缓解和报价上限。所有RTO/ISO都有协议,努力确定具有市场力量的资源,并确保这些资源以与其边际成本一致的方式投标,使其在投标中充分反映边际成本。作为提供价格缓解的后盾,RTO/ISO还采用了与稀缺和短缺定价规则一致的报价上限。(3)稀缺和短缺定价。在运营储备短缺的情况下,所有RTO/ISO都采用了单独的行政定价机制,旨在设定反映短缺经济价值的价格。(4)影响价格的运营商行为。给予RTO/ISO定期投入不经济的资源以解决市场可靠性问题的权利。若RTO/ISO定期投入过多资源,会人为地压低能源和辅助服务价格或以其他方式干扰价格形成。

中国的基准+浮动政策。年之前我国实行目录销售电价,是一种直接面向用户,由政府制定标准的“到户价”。目录电价等于平均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之和。年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我国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重要一步。通知中明确“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规定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继续作为新能源发电等价格形成的挂钩基准。形成了“基准价+上下浮动”的新电价制度,正式取消了目录销售电价制度。同时通知还明确“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中国的电价管制政策在推动电力市场化进程的同时,继续保持国内电价稳定在低位,有利于国内电价的长期稳定。

总体上看,电力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极高。因此,尽管在理论上存在对“干预与否”的争议,但在实践中,更多是对干预方法与程度的讨论。典型代表是美国仍然存在相当数量的州,并未完全放弃行政干预。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逐渐放弃凯恩斯主义采用自由主义,试图通过电力体制改革,将电力价格完全交由市场决定。但最早进行市场化改革的美国,曾经爆发过年加州电价危机和年德州暴雪断电危机,改革州电力市场的混乱使得其他州不敢再涉足电力改革。相对于美国联邦制下部分州没有大规模推行市场化,欧洲国家的市场化改革则相对彻底,在供给侧和需求侧完全地市场化,这也导致在面对能源危机时,政府缺乏有效的管制手段。而以中国为代表的国家,对于电价采取相对合理的干预,极大保障了用电安全和价格稳定,进而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做出了贡献。

5.欧洲干预电价如何影响行业

干预电价后对行业产生的影响,可以从生产端和需求端两个维度来观察。首先,对于生产端,干预电价的实质是降低电价成本,有利于推动对电力依赖较高的能源密集型、价格敏感型行业恢复生产。根据欧盟统计局公布的13个大行业数据,伴随电价上行,几乎所有行业的用电量都出现下行。在13个大行业中,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用电总量较大的行业(能源密集型行业),包括化工、食品饮料烟草、机械制造、造纸包装、钢铁,较大的用电量在面对电价波动时,会明显影响行业的整体成本;第二类是对电价比较敏感的行业(价格敏感型行业),假设短期行业在使用电力时的技术不发生明显跃迁,使用年与年用电量与电价的弹性(用电量变化幅度/电价变化幅度)来比较,例如建筑业、纺织业,虽然用电总量不大,但对电价变动较为敏感。

能源密集型行业:化工。根据欧洲化学工业委员会(CEFIC)的数据,年欧盟是仅次于中国的全球第二大化工品生产基地,总销售额亿欧元,占全球化工品销售额14.4%(全欧洲占全球化工品销售额的18.1%)。在欧盟所有制造业行业中,化工行业是欧盟用电量最大的行业,电力是化工产业生产的重要原料,电价的剧烈上涨也对会对化工制造业产生负面影响。由于天然气和电力价格的暴涨,欧洲化工制品的产量出现了下降。CEFIC的数据显示,与年上半年相比,年1-6月欧洲化学品产量下降了0.7%,其中德国下降5.2%,法国下降1.9%。根据欧盟统计局(EUROSTAT)的数据则显示,6月欧洲化工商品生产指数(以年为,月度计算)较3月下降了10.1%,农药及其他农用化学品制造、化肥和塑料制造是受影响最大的化工产业,生产指数下降更为明显。

能源密集型行业:食品、饮料和烟草。该行业用电总量靠前,但受电价影响相对较小,从欧盟统计局公布的行业生产指数来看,行业整体的生产情况在年3月与6月保持了相对稳定,或许是由于生活必需品的属性,成本向下游传导相对顺畅,并未影响生产。而其中细分的饮料出现了一定幅度的增长,或许是受高温影响,支撑了下游需求。

能源密集型行业:机械制造业、造纸业、钢铁业。整体呈现出用电量大、对电价弹性大的特点。俄乌冲突带来的天然气以及电力价格上涨,造成欧盟的机械制造业厂商停产,进而影响其产能。受此影响,欧洲钢铁协会(Eurofer)的数据显示,年欧盟家电产量将同比下降2.7%。另外欧盟统计局(EUROSTAT)的数据,电气设备、机械和设备等产量均出现了回落。由于在造纸印刷过程中,需要使用电力维持设备,利用天然气进行烘干。因此在造纸业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电力,根据欧盟统计局的数据,6月生产指数较3月回落3.1%。钢铁在制造过程中需要大量使用天然气、煤炭和电力,用电依赖较高,属于典型的能源密集型、价格敏感型行业。伴随电价上涨,钢铁厂出现部分停产、减产,根据世界钢铁协会(Worldsteel)数据显示,年7月,欧盟生产钢铁总量为11.7吨,同比下降6.7%;1-7月欧盟共生产86吨,同比下降5.6%。7月欧洲其他国家(英国等,不包括独联体国家)钢铁总产量3.5吨,同比下降16.5%。

价格敏感型行业:建筑业和纺织业。电价上涨抑制了需求,也影响了经济体投资新建筑项目的倾向。根据欧洲建设公司(Euroconstruct)预测,年19个欧洲国家的建筑业总增长将放缓至2.3%(上一年为5.6%)。另外根据欧盟统计局(EUROSTAT)的数据,随着电价上涨,建筑业生产指数出现下滑。根据欧洲纺织业协会提供(EUROTEX)的信息,在制造过程中的人造纤维(MMF)、合成纤维和纤维素纤维工业是能源密集型行业,需要使用大量电力和天然气,天然气价格和电力价格的上升抬升了纺织业的能源成本,导致企业减产从3月份以来,纺织业生产指数呈现下降趋势。

根据生产端数据的表现,可以发现,化工中的(1)农药及其他农用化学品制造、(2)化肥和塑料制造;机械制造中的(3)电气设备;(4)造纸与造纸产品;(5)钢铁;(6)纺织业等行业,在本轮电价上行过程中受影响较为明显,如果后续欧盟采取干预电价的行为,有可能会降低上述行业的成本,为生产修复奠定基础。但在生产端之外,还需要注意需求端变化,由于前期电价的上涨引发了欧洲商品的需求出现全面萎缩的迹象,典型代表为欧洲自华进口数据。从同比数据来看,年Q2欧盟自华进口金额出现明显增长,但进口金额是由数量和价格共同构成的,如果对进口金额进行量价拆解可以发现,进口金额同比高增速,是由数量增长和价格增长的共同贡献,但价格增长的商品范围更加广泛。在前十位进口商品中,数量增长高于15%的只有四类,而价格上涨超过15%的有九类。如果进一步从环比数量来观察,年Q2欧盟自华进口数据较Q1呈现出全面萎缩的迹象,在HS分类97个二级子项下,Q2有高达46个二级子项的进口数量,较Q1环比下降超过15%,这也表明在高能源价格的冲击下,欧盟经济的主要矛盾从前期的成本冲击转向了需求萎缩。而伴随着欧盟经济主要矛盾的切换,中国对欧的商品出口或从前期“供给侧替代”转向面对“需求侧萎缩”。如果欧盟对电价采取明显干预措施,降低企业生产成本,那欧盟自身供给的修复,面对整体萎缩的需求,甚至可能进一步挤出中国的商品供给,对中国出口产生压力。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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